居民住房有保障 幸福生活有奔头回家的路,通往幸福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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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04

居民住房有保障 幸福生活有奔头

关键字:生活,幸福,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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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余月霞

编者按:居者有其屋,不仅是百姓的期盼,也是政府不断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我区把保障性住房建议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大事来抓,着力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公共租赁房:实现稳定居住

2013年,我区率先在全省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现资源整合。采用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住房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让“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成为现实。

公共租赁房建设,让外来人吴成根在金坛有了归属感。55岁的藏族人吴成根一家以前租住在土房里,不仅环境破旧,每月还要交一笔房租。幸运的是,我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给他们生活带来了转机。2016年,吴成根经过申请和审核,分配到了一套57平方米两室一厅的公共租赁房。“以前租的房子真是没法住,现在好了,有了党的好政策,给我们安排了住房,每年只要交1700元的房租。”吴成根表示,小区的管理和周边服务日益完善,购物和出行环境也十分便捷。

和吴成根一样申请到公共租赁房的市民还有很多。今年上半年,我区共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50户,其中45户家庭、5户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46户,包含家庭户、新就业以及引进人才。

经济适用房:实现居有定所

2012年,我区结合实际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提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推出具有金坛特色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这在全省属于领先。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清晨的南洲花园空气清新,戴业信正和老伴在小区里散步,生活好不惬意。回忆往昔,戴业信感慨万千:“我们一家四口,曾经住在16平方米的住房里。房屋动迁后,在外租了个面积很小的房子,女儿不得已住在亲戚家,住房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

2006年,戴业信申请了经济适用房,2010年如愿以偿拥有了一套57平方米的商品房,实现了住房梦。戴业信说:“住上新房特别开心,多亏了政府政策。虽然房子不大,但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2019年,我区出台一系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构建住房保障新体系。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模式加大货币补贴力度,让被保障人群可以灵活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房子。2020年上半年,我区共有63户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安置政策。

棚户区改造:实现安居乐业

儒林湖香苑二期项目是2018年11月启动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共计935户,建筑面积为15.2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土建竣工预验收工作已经完成,附属工程道路路基、综合管线开始进场施工,预计2021年5月竣工交付。截至目前,我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项目:湖香苑一期428套、天香苑三期1196套、九洲里花园三期1220套,西城街道黄庄村委小桥村地块征收项目174套,累计基本建成3018套。

多年来,我区一直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不断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完善城市功能。今年,我区充分利用国家、省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向上争取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现已争取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6020万元,2020年度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万元,累计获得上级补助资金6028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安全居住

今年75岁的直溪镇新河村村民吴粉保是一位五保户,原先住的房子屋面漏水、部分墙体还开裂。村里5月份帮他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今年9月吴粉保住进了翻建后的新房。“党的政策好,帮我修了一间好房子,吃穿不愁,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吴粉保告诉记者。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二不愁三保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质量。我区高度重视农村贫困人员的危房改造工作,紧盯最困难人群,从根本上改善贫困人员的居住条件,实现他们的“安居梦”。据了解,今年,我区对56户四类贫困人员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其中维修47户、翻建9户,目前已全面开工且完工户数过半,预计11月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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