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文化艺术交流协会2016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本机关已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该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金坛市文化艺术交流协会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