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手机台网友提问,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实施?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区民政局回复:为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了一道门槛。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提出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这种情况只能向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