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来访人员管控。即日起全区养老机构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谢绝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入养老机构内检查、调研、走访、慰问活动。严格实行预约探访制度,鼓励远程探视。对确需入院探视的人员需实名登记、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经专用探视通道在通风较好、空间较大的场所或探视专用房间进行探视,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不外带食物,确有需要的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消毒后转交。
2.加强入(返)院老人检测。原则上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入住,低风险地区老年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再次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办理入住。告知机构内老年人和家属非必须不离院,如因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离院就医、离院过节的,返院时,按照新入住老年人方式办理。同时机构应注意加强对老年人情绪疏导和心理干预,避免老人情绪波动。
3.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为尽量减少机构内人员与外部接触,有条件的机构尽量实行七天轮休制度,在岗人员尽量做到食宿在机构内,每日要严格落实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制度;轮休人员应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离坛,确有需要必须离坛的,需报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意等。
4.加强防疫措施落实。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等。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当发现院内老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时,应当及时送定点诊疗机构救治同时报属地政府、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