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手机台有网友留言反映,老旧小区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保障居民安全。
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的管理,及时制止私拉乱接等不安全行为,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