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药品时进行实名登记
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近日,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购买四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还有的地方已暂停销售退热药。记者走访后发现,我区各药店一直对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类药品销售采取实名登记制度。
1月22日下午,在我区一家连锁药店的醒目位置,记者看到了一幅温馨提示海报,提醒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类药品的市民,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手机号、住址、所购药品名称、类型、数量等相关信息。王女士在药店买了一盒抗菌药,她告诉记者:“现在疫情形势严峻,我很理解也非常支持实名登记制度。”
零售药店在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的消毒防疫等工作的基础上,还督促进店人员落实进店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健康咨询等防疫措施,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我们要求店员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并对药店物品及时消毒。”某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早期监测作用,我区相关部门加大了对药店药品、防疫物资以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坚持疫情防控检查与日常药械监管有机结合,重点检查药品的销售、采购、验收入库、资质审核,以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流向真实性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有一套远程监控系统与药店的GSP系统连接,可以全面掌握药店的药品销售情况。”
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药店各类药品、防疫物资货源充足,市民如果有需要可随时购买。同时要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一定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余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