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赋能,促进社会治理良善拨亮为梦想导航的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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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7

为基层减负赋能,促进社会治理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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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锋 宋佳琳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基层减负赋能的方式方法,出台了一系列基层减负的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另一方面,放权赋能仍显不足。为基层减负赋能需要从源头上改变问责督查机制,避免技术反噬治理,完善基层的责权利平衡体系。

为基层减负赋能,需要避免问责督查泛化,建立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制被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框架。问责机制是当前保证基层各项责任落实的有力手段,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当问责制度与“硬指标”相结合时,便会出现各种异化的后果,“审批事项出了问题,把仅负责录入系统的雇员推出来凑数”“为了完成5个案子的指标,街道办纪委书记在犯错的普通党员身上追加处分以完成任务”等等。在更多引起热议的新闻报导中——山西部分教师放假后AA制聚餐被批评,湖南某教育局办公室有零食被通报,河南某医护人员丢弃半个馒头被通报为“四风”表现……“泛化问责”展露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而基层干部作为承担基层大部分事务的主体,也是“泛化问责”的最大受害者。

为基层减负就要守住问责边界,“一刀切式”“凑数式”“欺软怕硬式”问责都是问责机制简单化、随意化的表现,带来了形式主义的再生产,破坏了正常的治理生态,还会导致“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消极心态,消耗真正实干家的热情和心血。拒绝绑架式问责,需要尊重历史、尊重实情,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将其与实践结合,也需要强化正确的政绩观,问责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应该成为捆绑治理的理由。

避免问责督查泛化,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极其关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正确实施容错机制应该保证其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广泛听取群众的心声。“容错”需容可纠正之错,“容错”是前提和基础,“纠错”是目的和意义,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基层工作良性循环。容错纠错机制与合适的问责机制并举,共同维护权力的规范运行,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减负赋能。

为基层减负赋能,需要避免技术反噬治理,建立技术治理的使用边界

信息时代的开启,让众多科技手段进入社会治理范畴,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规模的、无处不在的数据应用正在重构基层社会的基础结构和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指出,应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不同社会群体的沟通交流,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以科技支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即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各种信息数据的集成运用,为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不断提高现代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技术治理不仅能够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可以推动基层社会协调自身的治理行为。比如政府服务热线、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等作为基层治理的技术手段,都有较为显著的收效。在北京市,依托政府服务热线的“接诉即办”机制,2020年全年受理量突破1103.94万件,环比增长55.24%,解决了304万件民生问题。

技术手段的初衷是服务社会,但也需要避免技术反噬治理。电子政务作为技术治理在信息时代的新表现,在提高政府管理和决策水平方面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据《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排名提升至全球第45位。但技术的投入也使得民众对政府的依赖不断加强,其形成与强化带来了政府职能过重、行政成本过高、社会空间发育不足的矛盾,甚至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必须达到的网格管理指标考核,既耗费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的滋生。

建立技术治理的使用边界迫在眉睫,技术手段引入基层是为了民众更加方便地表达诉求,基层能够更快速地解决问题。但技术不是万能的,对基层任务的大包大揽会让技术凌驾于治理之上,过重的负荷反而消解了治理能力,所以既要看到技术治理对基层管理的支持,也要合理界定技术的功能及其边界,明确其应用的限度,应该让真正的民生问题进入技术系统,而对私利化、情绪化、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筛选和识别,留给基层更多的治理空间。

为基层减负赋能,需要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完善基层的责权利平衡体系

责权利互相挂钩,明确责权利能够使基层干部了解具体的责任内容、权力范围和利益大小,也能规范行事主体的运行规则,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根据责任赋予该主体完成其责任所必需的权限,最后根据该主体的责任完成情况分配各自应得的利益。

长期以来,基层处于责权利严重不对等的状况,表现为属地责任边界无限扩大,而权力与利益与之并不匹配。责权利的不对等导致基层成为“万能政府”,也是“无奈政府”,责任无限大,但并未给予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权力,以及相应的利益激励。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基层治理的意见与法规,并通过街道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如何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下沉,这些改革举措通过权力下放、资源下沉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的权责失衡问题。相比而言,当前对于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和职务责任的监督问题力度较大,而干部激励制度建设相对不足。

激活基层干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除去监管和考核,更应该考虑到约束和激励并重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干部激励机制,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内生性动力。首先要重视示范激励效应,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为广大干部提供现实经验,推动形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其次要革新激励考核评价机制,综合政治考察和工作绩效,注重动态管理和结果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确正向标准,也标定反向底线。还要明确传达组织关怀,健全荣誉表彰制度,增强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形成敢于担当、踏实肯干的整体风貌。

信任基层和尊重基层,应该践行对基层人员的正向促进,推动基层发挥主动性和创新性。达到责任、权力、利益统一的局面,才能放权赋能,营造更好的治理生态。

基层减负与赋能是推动社会治理改善的一体两面的举措。减负不是减责,赋能也非谋私,而是为了广大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工作中解脱出来,树立激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实干导向。

(来源:1月24日《光明理论》作者: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教授、北京社会管理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社会管理研究基地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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