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巩固“一年小灶”工作成效,努力实现“一杜绝一遏制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条主线,巩固“一年小灶”成效,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三年大灶”2个专题和8个专项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对重点板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等。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全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推进非煤矿山、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学校危化品使用、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督促企业规范生产、仓储和运输,合理布局场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安全专家对企业关键环节进行检查,排查治理问题隐患。督促企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在各类媒体公开曝光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严格落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完善安全信用体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做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使规划编制更符合经济发展实际,符合应急管理实际,突出针对性。
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紧紧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依托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加强数据共享,建立与常州大数据、政务服务网及省安全监管监察应用系统等平台互通共享机制。加快重点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交通、消防、建设等领域智慧安全项目建设。
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企业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加强区应急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倡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协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最美应急人”选树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应急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