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史崇德”中提升精神境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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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3-31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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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论断,这是对“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等法治建设目标的理论升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只有严密监督,才能保证权力相互制约、良性运行,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将立法执法司法全方面全过程纳入严密制度监督之下,对人民公开、受人民监督,确保社会主义法治不走形、不变异。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法治保障体系严谨、强大有力、方向正确,则法治实施健康有序、成效显著;保障无力甚至缺少保障,法治便不可能高效率运行,更不可能达到预期制度效果。法治保障体系是由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体制保障和履职保障以及实践运行保障构成的统一体。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就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完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思想理论保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和能力保障;改革完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完备体制保障;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并督促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效的运行保障。

完善的党内法规既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立规矩,也对立法、执法、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要求,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保障。完善的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紧密相连,坚持三者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建设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坚持和发展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显著优势,深入研究和总结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新发展。

(来源:3月26日《光明日报》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研究平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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