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9日14时,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城中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驾驶半挂牵引车运输一车黄沙,且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陈某表示,因此次运输路途较短,为节约时间,便抱着侥幸心理没有采取密闭运输措施。经责令改正后,当事人按要求对运输的黄沙进行了覆盖。
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决定对陈某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区城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