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新时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这“两个全面”体现了对发展的新理解新要求,更加突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源自社会的有机性。正如马克思所说,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有机体的基本特点在于整个机体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而且各个部分之间又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任何一个部分出了问题都会危及整体。因此,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是社会有机体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这种要求更为强烈。因为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有机程度大为不同,由此带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求也就自然不同。还应看到,强调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强调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还有更为重要的现实原因,这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人民需要的变化。
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既然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立足这个最大实际,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发展不等于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在经济增长基础上的社会全面发展,是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更应看到,有效推动社会发展,必须使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相协调。如果没有彼此间的配合、协调,单项突进不仅难以为继,而且迟早会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人民需要看,随着我国经济长期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与以往相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面对人民的新期盼新要求,推动发展必须有全局性、系统性的战略思考,要更好地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突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可以说,整体性、协调性发展逻辑是由人民需要日益广泛的逻辑决定的。
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既是发展目标,又是发展手段。作为发展目标,协调发展是为了补短板,通过补短板克服发展瓶颈,求得各领域、各方面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撑,以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尤其是在现阶段,发展的短板日益暴露出来,严重制约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协调发展。作为发展手段,协调发展是为更好发展服务的,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协调各种关系来挖掘发展潜力、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无论是作为目标还是作为手段,发展都不可能离开整体性的协调。只有突出整体性和协调性,才能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马克思指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人的全面发展只能在社会全面进步中实现,只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增长、社会关系合理建构、社会交往普遍发展、社会保障不断提高,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落到实处。因此,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反过来,要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又必须依赖于人的发展。没有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社会全面进步也是一句空话。正是在此意义上,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与强调社会全面进步是一致的、统一的。
(摘自《人民日报》 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