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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7期: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05

朱林镇:强化河长责任 助推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

丁路 韩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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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以来,朱林镇强化河长责任措施,助推市级生态文明示范镇的成功创建。
  一是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研究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预防、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水环境安全。对全镇河道实行“河长责任制”,下发《关于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将每条河流、河道责任具体到每个单位和人头,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统筹协调、群众监督、共同参与的治水新格局。
  二是建立统筹治理、重点施治、“一河一策”工作原则。对全镇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整治。首先是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切实掌握全镇河道排污口、河沟、水面、水质等基本情况,为河道整治打好基础。其次是实施综合整治。先后完成黄金村闸至黄金电灌站五星闸内河、红旗圩村2组排水沟、郜家墩塘、铜板桥长塘等河塘的黑臭水体整治。特别是对五星闸内河、钱城引排河、冠霖一塘的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要求2017年底完工。再次是提前实施后期工程。将2018年实施的冠霖二塘和2019年实施的李巷河整治的两个项目提前到2017年,于11月完成开标并进场施工。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实行环保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为该镇取得生态文明示范镇称号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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