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日前下发了《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确定了包括金坛经济开发区在内的27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工作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每年面向省级以上园区启动一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认定工作,获得认定的园区可享受国家知识产权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先支持。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试点园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项目扶持和跟踪管理,并在试点期满后进行考核验收。
长期以来,开发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2016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成功创成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试点期间,开发区将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运营工作,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同时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培育亿晶光电、金坛汽车、中航锂电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在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为创新型开发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