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宣告自2 0 1 8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而今年替代排污费的环保税已经正式开征。
财政部按照制度平移原则进行排污费改环保税,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即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上述《通知》称,今年起停征的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而停征的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根据财政部数据,2 0 0 3 年至2 0 1 5 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 1 1 5 .9 9亿元。目前环保税法和实施条例已经公布,各地也依法确定了具体的适用税额,环保税收入已经明确全部属于地方收入,详细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也在逐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