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信息 日前,从国资委
“完善体制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中央企业激励机制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激励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如股权激励、股权和分红激励、员工持股及三项制度改革等,企业内生活力不断释放。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企业活力、调动企业家和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陆续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经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科研设计、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行业领域。从有效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看,实践效果良好,绝大部分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得到提高,其财务指标表现优于同行业整体均值。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1年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6.7%、14.6%、7.0%,明显高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开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激励对象侧重于企业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实施单列管理。
截至去年底,已有24家中央企业所属科技型子企业的104个激励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去年新增74个方案,比上年增长247%。30个已经完成首批激励兑现的企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41.6%和45.6%,绝大多数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有效解决了增量工资激励不足的问题,提升了激励对象的收入水平,通过调整激励对象的薪酬结构,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向核心骨干倾斜,对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激励对象侧重于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全国共选取了181户企业开展试点,央企层面10户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出资入股,地方层面的试点企业也完成了首批的出资入股,后续选择的也在积极开展战投洽谈、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工作。
经过2年多的实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吸引和留住人才作用开始显现,员工创新创业意识有效激发,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10户中央试点企业去年利润总额平均增幅26%,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推动央企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制订了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优化总部组织结构,压减管理人员数量,不断激发管理人员活力和企业发展动力。
在员工能进能出方面,中央企业普遍编制了用工总量规划和计划,合理控制用工总量,构建正常流动机制,畅通职工进出渠道。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不断健全。
在收入能增能减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明确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加强人工成本管控,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提高核心骨干员工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解决中国一重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关键就是抓住三项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从‘人’的问题破局突围,进而‘一子落、满盘活’”中国一重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改革办主任刘长韧表示,通过改革,构建出有竞争活力的人事、用工和分配体系,让企业焕发新的生机。
国资委表示,推动央企激励机制更加完善,还需落实央企主体责任,推动激励政策的综合运用;同时,需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并加强引导和培训,加快经验的复制推广。
专家认为,应深入总结员工持股计划的改革经验,并稳妥推广;同时深化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本上激发所有员工的积极性,整体激发国企活力。一是要建立市场化聘用机制,做到人尽其能,能岗匹配,可上可下;二是建立科学考核与差异化分配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业绩,并以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依据;三是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让员工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