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打造水清岸绿的水环境2>
——海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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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与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而海淀境内河流湖泊众多,面临的情况多样复杂,为了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打造水清岸绿的水环境,海淀区积极探索河湖管理与保护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作为水利部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从2015年起,开始推行“河长制”、推进水生态治理,区域内监测水体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同比提高22%,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全区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重构河湖管理体系建立“河长制”工作制度
在全市率先试点“河长制”,建立了由区长任区级“河长”、主管副区长任区级“执行河长”、属地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镇(街道)级“河长”的组织机构,逐一明确河长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构建了“河长制”的组织机构。
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了管护台账,并逐条、逐段落实管护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按照水利部试点和市政府的要求,通过严查污水直排、严查垃圾乱堆乱倒、严查违法建设,定期开展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治理等治水工作,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河长制”试点,2016年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对“河长制”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了3个方面转变:一是从区属管理向区域统筹转变,“河长制”已覆盖到区域所有河湖,相关市属单位纳入区级工作体系;二是从河段管理向流域管理转变,区级“河长制”成为全市总体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联动、区区协同更加有力;三是从单一行政管理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将“河长制”作为我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体系在水生态治理工作领域的延伸,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努力,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流域管理、属地统筹、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与保护的良好局面。
量化监测考核指标奠定落实“河长制”基础
“河长制”工作实施效果必须要有细化、量化的监测考核指标作为评定,并强化结果运用。为此,建立了责任落实、养护保洁、污水排放、环境整治4个方面涉及34项指标的百分制检查考核标准,制定了《海淀区各镇河道水体断面水质评定细则》,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季度集中检查、季度阶段讲评和年终汇总考核。通过严格的量化监测指标的考核,推动了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水环境的逐步改善。
增大投入力度创新投入方式全面保障“河长制”的落实
海淀区不断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制定和实施“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投入近百亿元用于地区水环境、水生态建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海淀区科技创新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区水环境建设,与社会资本合作建成一期日处理规模8万吨的全地埋式稻香湖再生水厂、委托专业公司高水平运营管理区内36座污水处理厂(站)、合作建成上庄水循环代谢系统试点示范项目等,为高起点实施“河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海淀区将继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体系,加快提升区域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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