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阻断病毒传播,2月27日上午,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就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互联网远程庭审,并当庭宣判。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处三地,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实现了“零距离”非接触参加庭审。
被告人付某某在取快递时因与快递员朱某某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引发厮打,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付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在取保候审状态。综合全案案情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当庭对被告人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告人表示服判。
本案是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在线开庭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被告人、公诉人、合议庭在三地采取互联网的形式进行庭审活动,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 (潘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