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鹿心社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海检查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宏、环资委委员李高、全国人大代表许庆民等参加执法检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敬斋,海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苏晓军,黄河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孙浩源等陪同检查。
其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黄河公司共和光伏产业园、龙羊峡水电站,听取孙浩源对黄河公司在青产业概况、清洁能源发展、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等情况的介绍,了解青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及光伏治沙、防洪安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黄河保护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长江保护法之后又一部关于特定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法律。青海作为黄河源头省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勇担保护“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认真落实保护和治理黄河的法定责任,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有效实施黄河保护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产业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培育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