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日发布《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方案提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根据方案,全省就地改造企业71户。原则上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部分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鉴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可延期到2025年底前完成。
辽宁省异地迁建企业38户。原则上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2025年底前完成。
辽宁省关闭退出企业79户。原则上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
方案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开展化工园区摸底调查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有关政策支持。各市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信息来源: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