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约八成项目环评实行了备案制,不再需要审批。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介绍,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些进展。
他说,目前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中,已经依法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3项,保留2项。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1686个,其中生态环境部只审批了22个。
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原来都是审批制,通过修法,依法将登记表从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即现在80%项目环评无需审批。需要审批的9万多个中,编报告书的也只占8%,大大减少了环评工作量。同时,环评审批时限也大幅压缩,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环评制度改革是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中的内容之一。在解决项目环评中一些“慢、难、繁”问题方面,意见要求着力压缩环评编制时间;着力规范环评审
批尺度,减少环评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规设置或保留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等;着力简化不必要的环评内容,剥离环评中无关事项,避免重复评价。
在提高审批效率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提前指导,主动服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实施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原则上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一半。(信息来源:中国氯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