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6个方面政策举措。当前形势下,如何增强民营企业对减税降负的获得感?如何更好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
问: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提升企业发展动能,请问目前整体减税情况怎样?税务部门下一步如何更好帮助企业减税降负?
王军: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发挥税收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将尽快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建议,尽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办税服务,尽心帮助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和减税数据总的特点是“一降一升”,即减税规模提升较多,相应带来税收增速下降较大。今年前10个月,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幅为10.7%,但5月1日实施增值税降率等系列减税举措前后增幅变化明显。前4个月税收收入增幅为16.8%,后6个月税收收入增幅回落到6.4%。今年后两个月,随着个人所得税减税和提高出口退税率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规模将大于计划规模,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将继续回落,预计与现价GDP增幅大体相当。
今年前三季度,企业减税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情况主要体现“三个受益”:一是小微企业受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二是大型民营企业受益。税务总局重点服务的732户大型民营实体企业集团合计减税714亿元,同比增长19.3%。三是创新型企业受益。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4016亿元,同比增长22.6%。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进一步落实好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要求的政策建议。同时,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减”出企业发展之力。
前段时间,社会舆论担忧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负担可能增加。对此,我们有四点考虑:一是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二是各级税务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社保费收入预算并严格按人大通过的预算负责征收,体现减费要求,确保缴费方式稳定;三是各级税务机关均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四是一经发现税务机关违反规定的,轻则批评纠正,重则查处问责。
问:减税政策的落实,离不开高效的服务作保障。请问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改善办税体验方面还将有哪些实招、硬招?
王军: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纳税人服务工作。连续5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局累计推出31类110项便民办税措施,各地税务局累计出台2万多项具体措施。
税务部门将针对民营企业和广大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新一轮针对民营企业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更广泛地听诉求、更深入地找问题、更实在地出措施。开展新一轮纳税服务优化工作,今年年底前再取消20项资料证明事项;将办税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10%;探索推行纳税人办税“容缺”制、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开展新一轮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推出实施全国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继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进一步推行电子发票,用简化的办税流程,增进民营企业满意度。
问: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税务部门如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王军:在规范税收执法方面,税务部门将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守法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对逃避税行为,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加大精准查处力度,为守法纳税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少打扰再少打扰乃至不打扰,特别是坚决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三是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决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研究在税务总局和省局指定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当前一些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是现实的,甚至相当严峻,必须高度重视。税务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王军:税收是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税务部门将尽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更多实际困难,“助”出发展之势。具体来说:
一是助力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
二是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另一方面,进一步开展好“银税互动”活动,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题,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助力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助力“走出去”企业发展。落实和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综合抵免政策,减轻“走出去”企业税收负担。在目前发布81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的基础上,今年内再更新和发布20份左右。认真落实已与11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同时加大谈签力度,扩大税收协定网络,避免重复征税,解决跨境税收争端,消除税收歧视。切实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