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个税法已经在今年的1月1日正式启动,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使员工能够充分享受新的减税红利。
新税法规定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为使员工及时了解、掌握新个税规定,并充分享受减税红利,公司迅速响应国家政策,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新个税宣传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日前,市税务局高新区分局纳税服务科讲师特到公司对“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行宣传培训,为员工详细讲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演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填写的具体操作流程,并针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新旧报表的区别、使用新报表的时间节点、申报渠道等具体问题,做特殊讲解。
与传统的降税或单纯提升纳税基准线相比,专项附加扣除作为在基本生计扣除之外的补充,对个人具备更大的意义,它不仅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更重要的是社会价值观及民生关注的反映。新个税规定的6项专项扣除项目都是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支出,最主要的就是将教育、医疗、养老及住房四个民生基本项目在税前准予扣除,真正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对可支配收入进行课税的目标,在实质上降低了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杨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