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头雁”人才培育的河南样板带领带动意愿和能力培育是首要“头雁”蓄能领航翱翔确有所学确有收获 郑州大学首期“头雁”培训班结业优质教学精心服务 中国农业大学“头雁”培训班开班提升能力带动致富 河南农业大学“头雁”培训班第一期结业过硬学风锤炼本领 河南科技大学“头雁”培训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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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13

打造“头雁”人才培育的河南样板

--访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承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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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吴向辉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如何实施?要完成哪些目标?9月5日,记者采访了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承启。

记者:我省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有何背景和意义?

王承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2021年,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今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头雁”项目,规划用5年时间,着力建设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

近10年来,全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壮大,从业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发挥了重要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引领现代化发展的排头兵。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93家,双汇、牧原、好想你、思念、三全、文新茶业等企业全国知名、品牌响亮。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6万家,居全国第二位,家庭农场达25.79万家,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2.5万家,全省耕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1.9%,托管服务覆盖1575.9万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86%。近年来全省涌现出一大批致富增收“领头雁”,最美“村官”裴春亮、“草莓西施”吕妙霞、80后“牛倌儿”赵昭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面对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我省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还有很多跟不上、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对品牌打造、资本运作不熟悉,对环保要求、安全生产不严格,对企业文化、价值理念建设不重视等。这些问题和短板,不仅现有的从业人员迫切需要解决、补齐,更要立足未来发展,加快培育储备人才,让乡村振兴后继有人。

记者:我省“头雁”项目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王承启:我省计划2022年培育800名左右“头雁”,之后结合带头人“存量”与发展变化等情况,逐年确定培育人数。

鼓励符合条件的带头人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尽早增强发展实力、激发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与我省乡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头雁”队伍,带动不同产业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我省将聚焦农业现代化发展,锚定乡村产业人才发展需求,探索完善“头雁”培训模式,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创新完善、跟踪服务,努力打造乡村人才培育的“河南样板”。

记者:与传统培育项目相比,“头雁”项目有何不同?

王承启:与传统培育项目相比,“头雁”项目在培育对象、培育模式、实施方式上均有不同。

“头雁”项目培育对象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等6类人群。此外,还需符合政治素质过硬、年富力强(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从事农业特色产业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示范带动能力等基本条件。通过个人申请、市县推荐、省级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最终确定“头雁”项目培育对象。

在培育模式上,“头雁”项目不是简单的一次性集中培训,更加注重跟踪问效,培训内容将针对各地产业转型升级、带头人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及实际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对遴选确定的培育带头人,依托省内外优质涉农高校,采取一次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达到“扶上马、再送一程”的效果。

在实施方式上,“头雁”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实施,直接遴选实力强、服务好的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今年我省确定中国农业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4所高校作为“头雁”项目培训机构。

记者:对“头雁”有哪些扶持政策?

王承启: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在技术服务、创业指导、项目资金、金融保险、产销对接、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认定等方面,为“头雁”定制“一揽子”扶持政策。

资金投入方面,“头雁”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带头人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带头人个人承担5000元。其中带头人承担的部分,承办高校将根据学员培育效果,通过奖学金的形式予以返还,进一步增强学员的参与积极性。

发展扶持方面,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吸纳带头人参与,积极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头雁”发展壮大。引导“头雁”领办的企业、合作社参与“招才引智”大会,到农业大专院校吸引年轻人才,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当中,对其企业、合作社中层以上人员予以重点倾斜。充分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扶持项目,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在融资担保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此外,为提升“头雁”的成就感、荣誉感,在“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等评选中,予以重点倾斜,在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工作中进行优先推荐。

记者:如何保障“头雁”项目的稳步推进实施?

王承启:我省高度重视“头雁”项目工作,今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科教处、合作经济处、政策改革处等为成员的“头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平稳实施,各培训机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制订了专门的集中培训方案、体检教学方案、线上培训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措施。

此外,在学员遴选、信息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对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跟踪问效。由省农业农村厅、第三方评价机构、学员对培育机构培训实施、跟踪回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使用资金擅自超出规定范围,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头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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