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相飞通讯员罗林王慧慧)“现在政府办事效率真高,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我也能安心回家过年了,真心感谢邓州劳动仲裁。”2021年12月25日,在邓州务工的湖北籍徐某感慨地说。
徐某在邓州某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前不久,徐某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干活,建筑工地以其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为由,拒发放当月工资,双方发生了争议。徐某向邓州市仲裁院提出申请,邓州市仲裁院联合劳动监察,成立工作专班,到工地进行政策宣讲,释明欠薪的法律后果,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工地劳务负责人现场结清了徐某的工资。
近年来,邓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着力推进调解“四化”建设,即调解全程化,坚持一案一策,制订调解方案,实行案前、案中、案后调解;调解联合化,整合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科室,成立调解专班;调解便捷化,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人事政策水平、调解技巧和规范工作流程;调解网格化,在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联络站,建立繁简分流制度,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