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鸿飞通讯员杨林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减少人员出行聚集,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法庭利用“微法庭”的便捷优势远程调解一起案件。
原告余某某诉被告杨某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1月6日立案,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与当事双方沟通联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建立了案件调解群,利用微信进行在线调解,通过视频确认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提示让原被告认真核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将民事调解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