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鸿飞通讯员姜楠)记者日前从汝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钟楼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庭长李亚芳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
2020年,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原告王某某为被告购买了“三金”,并通过媒人、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给被告10余万元,还购买轿车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由被告使用。今年1月,双方在协商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关系破裂。2月,原告王某某以要求张某某返还相应礼金、财物及购车款为由起诉至汝州市法院钟楼法庭。
承办法官李亚芳受理案件后,认真听取了双方对财产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并就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了阐明。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退还了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