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设有信访接待室、谈话室等办案工作室,二楼是纪检、监察、‘阳光村务’等工作办公室。有了这么好的阵地,我们干工作更有劲儿了。”3月10日,临颍县大郭镇纪委书记李瑞芳指着新改造的独立的纪检监察办公场所欣喜地说。
这是漯河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基础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漯河市纪委监委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意见,通过探索“1436”工作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夯实基层监督基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
“1436”工作法即围绕“基础工作大提升、‘四化’建设大加强”这一个主题,聚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四类重点,紧盯建清单、抓重点、促长效三个关键,采取多种措施夯实思想、素质、制度、技术、硬件、组织六项基础,实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自上而下“思想行动绝对忠诚、能力素质全面过硬、制度文件严谨规范、技术保障实时快捷、硬件设施完备美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保障现代化漯河建设高质量。
为此,漯河市纪委监委在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强基固本、全面规范,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三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着眼于打基础、重长远和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条目式、可操作的基础性工作清单,以清单项目的精准性推动解决问题见成效、基础工作大提升。聚焦“六项基础”,提升政治、专业、改革创新、安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抓落实、自我约束等七种能力;围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健全供需融合、指导把关、技术合作、安全防护四项机制,做到技术适应新时代、保障有力效果好;不断强化基层硬件基础工作,做到场所建设、设备配备到位,办公办案工作室、工作制度等规范、标准。
“基层基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将把‘严’的要求贯彻始终,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常抓不懈的态度,持之以恒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发展。”漯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师维表示。(郭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