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3月2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同意,确定郑州市中原区、高新区等20个县(市、区)为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
根据《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公布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20个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分别为:郑州市中原区、郑州高新区、洛阳市洛龙区、平顶山市宝丰县、安阳市林州市、鹤壁市淇县、新乡市高新区、焦作市孟州市、濮阳市濮阳县、许昌市长葛市、漯河市临颍县、三门峡市灵宝市、南阳市内乡县、商丘市睢县、周口市淮阳区、驻马店市确山县、济源示范区、巩义市、汝州市、长垣市。
记者了解到,各试点县(市、区)将重点探索两类任务,即统一任务和特色任务。统一任务为全部试点县(市、区)均要探索推进,主要是按照省委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对标深圳相关做法,围绕“企业办事不求人”目标,积极探索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自助办、帮办、代办,力争做到简易办、快速办、免费办,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特色任务则紧扣本地区发展基础和发展特色,用超常规的举措,努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