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鸿飞通讯员李晨霄李晓格)5月11日,记者在汝州市采访获悉,为了切实守住群众住房安全底线,该市印发了关于加强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目前,已排查自建房屋建筑3.5万余处,发现安全隐患24处。
为了推进此项工作,汝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住建、应急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项负责。
此次重点排查在建自建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擅自加层、改扩建或更改用途的房屋,以及鉴定为危房的农村自建自用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分类整治,采取乡级自验、市级复验的方式,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