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5月1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4月份,全省已有404.4亿元退税款退到3.73万户纳税人账户,由中央和我省各负担50%。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
小微企业是退税政策的受益主体。据统计,在目前已获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共3.54万户,占比95%,共计退税232.9亿元,占比57.6%。同时,享受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的“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个行业受益明显,共1.16万户纳税人获得退税173.2亿元。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中,实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主要措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能够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缓解资金压力,助企“轻装上阵”。
为全力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求,截至4月底中央财政已拨付我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以及减税降费专项资金186.9亿元,省财政已向市县拨付210.9亿元,超过中央拨付我省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省财政按退付计划及时向市县调拨库款,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市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
省财政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全力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要,对符合政策的留抵退税资金要坚决做到应退尽退、不以任何理由迟退缓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