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青)6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河南职称评审工作,省人社厅近日出台了《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制度创新贯穿于职称评审各环节、全过程,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评审程序、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等逐一作出规范,为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打造了“新标尺”,将从源头上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
《办法》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取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不将人才称号、学术头衔的数量、层次作为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突出对品德、能力和业绩的评价,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