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鸿飞通讯员郝亚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6月15日,记者从汝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汝州市积极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六字”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成效卓著。
据统计,汝州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25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已建成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汝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受到省文化和旅游厅表彰,入选河南省传统技艺抢救保护工程表现突出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的必要条件是家庭、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传承谱系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