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峰(身份证号码:412828196609081871):
我局于2022年5月26日对你于2014年4月份未经批准,非法在许昌市建安区将官池镇石庄村东北耕地建房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许自规建分罚字[2022]第33号)。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联系等方式你均不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74-5155533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2楼执法监察大队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