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小剑通讯员杨锡冰)8月16日,商城县举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奖励资金发放仪式,对全县2019年~2021年期间新取得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以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4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共计发放行政奖励资金109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商城县秉持“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主体带动”的理念,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劲新动能。
截至目前,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3297家,其中龙头企业21家、合作社1878家、家庭农场139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