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
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将修改《种子法》列为重点任务,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新修改的《种子法》聚焦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要,通过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健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法律责任等,加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
会议强调,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所在。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在促进种业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肩负重任。一是要深刻认识新《种子法》对推进种业振兴的重大意义。新修改的《种子法》,适应种业振兴新形势新要求,聚焦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了激励种业原始创新的法律制度,打牢了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法治基石。二是要务实有力推进新《种子法》落实落地。强化宣传贯彻,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完善配套法规,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压实责任形成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贯彻实施新《种子法》,严厉打击种子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情况复杂,相关工作已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列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核范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联合相关部门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共同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