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咱们巡察组了,每年给我们社区挽回集体经济损失一万多元呢。”8月26日,长葛市长兴路街道孙庄社区居民激动地说。
7月中旬,长葛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长兴路街道及所辖社区进行常规巡察,在孙庄社区进行座谈走访时,一位居民反映社区居委会后面有一处十几亩的工业场院租给别人好多年,且租金特别低。
为了摸清具体情况,第五巡察组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该工业场院占地13亩,社区居委会以每亩200元/年的租金与居委会委员朱某签订了30年租赁合同,租金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土地租赁价格,且租期30年不符合当时《合同法》与现行《民法典》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
“社区集体资产流失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查。”第五巡察组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长兴路街道党工委及孙庄社区居委会,要求其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并针对社区集体资产出租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孙庄社区居委会参照市场同类土地租赁价格与朱某重新签订了合同,调整租期为15年,租金提高到每亩1300元/年,每五年递增15%。“仅此一项每年可为社区挽回一万多元损失。”居委会工作人员就整改情况向巡察干部进行了汇报。
“管理好社区集体资产,才能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使其产生更大收益,惠及所有居民。”第五巡察组组长袁奥勃说。 (王君一王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