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12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从支持市县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省属高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等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将“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做实做深。
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1481.7亿元,支持市县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1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金361.5亿元,支持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城乡居民养老、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资金623.74亿元。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资金24.5亿元,支持进一步缓解就业难题,引导各地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力度,对于工作开展好、资金支出进度快、存在一定资金缺口的市县给予适当补助。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等公共卫生补助资金87亿元,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49亿元,用于各个阶段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
提前下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2亿元,专项用于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确保农村居民安全温暖清洁过冬。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60.76亿元,支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