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婷婷)12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推动生猪养殖业稳产增产,近日,省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4亿元,对58个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扶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加大生猪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等扶持力度,推动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项目建设,加快促进我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督促市县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并按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