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丙宇通讯员张阳峰郭冬青)“现在全市60多个光伏发电站全部恢复了发电,去年受淹后,我们迅速集结修复团队,分秒必争开展光伏电站灾后重建工作。”12月23日,辉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梁海涛说。
2021年7月,辉县市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洪水,共损毁村内道路、安全饮水设施、光伏电站、农业产业设施等乡村振兴项目48处,辉县市委、市政府把乡村振兴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全市灾后重建工作的重点领域进行安排,成立专班,对脱贫村通村道路、村内道路、水利设施以及光伏电站、扶贫产业等进行全面排查;积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结合,在摸排水毁工程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梳理,按照先应急、后长远,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重建项目修复工作。
坚持项目为王,高位推进。将10万元以下的水毁扶贫资产修复项目按照村级微小型项目委托给资产权属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政府采购和三资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前提下自行实施。同时,对重点项目进行工作通报,明确工作任务和周目标,确保项目衔接顺畅,推进有力。数据显示,早在2022年6月底,辉县市48个灾后重建项目就全部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