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需学通讯员王毛生)“感谢政府对俺的关心和照顾,让俺一出狱生活就有了着落。今后俺一定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的关爱。”12月20日,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曹镇司法所所长郑彦鸽与乡民政干部一起,给刑满释放人员王某某送棉衣、棉被等慰问品时,王某某感激地说。
王某某今年60岁,是曹镇乡曹东村人,2012年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湛河区司法局接到关于王某某将被释放的通知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其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进行摸排。经查,王某某属于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湛河区司法局遂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曹镇司法所为王某某协调了住所、工作岗位等,随后又协调民政、医保、社保等部门,将王某某纳入临时救助、医保和农村社保养老保障范围,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湛河区司法行政、公安、综治、社保、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切实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