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广军通讯员白树伟)1月5日,记者从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名单的通知》,经城市对标自评、省级核查推荐、专家评审、省际交叉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许昌市获评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
近年来,许昌市将绿色出行投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不断加大绿色出行示范市和公交都市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公共交通专项资金36.25亿元,其中,投入6.44亿元用于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投入71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建设及运营;投入29.1亿元用于郑许市域铁路建设。
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许昌城市绿色交通发展已进入新时代,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46.28%,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例达84.1%,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公交专用道长度达106.5公里,早晚高峰公交平均运营时速达21.6公里/小时,公共交通车辆全部为绿色环保车辆。
同时,该市还建立了城市公交、水上公交、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市域铁路“五位一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体系,形成了结构合理、优质多元、经济舒适、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新格局,市民绿色出行变得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