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华张东晓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关键环节、重中之重,要始终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有力武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但是,从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实践来看,做好审查调查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做细做实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存在的问题
政治站位有差距。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但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认识偏差。一是职责定位不准。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还欠火候,不善于从讲政治角度和高度看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简单等同于谈话突破的辅助工具。二是作用认识不清。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务虚的,与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如集中精力投入调查取证、技术手段挖掘等具体事务,认识偏颇、错误。三是主动意识不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被动应付,甚至戴着有色眼镜审视违纪违法人员,不愿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能力不足有怯意。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要求越来越高。新招录和工作轮岗的纪检监察干部虽能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但对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招数少、应变慢、效果弱的共性问题。一是不敢谈。面对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高级别领导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底气不足,在办案程序和内容上能省则省,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力空间被极大压缩。二是不会谈。在审查调查时,由于准备不充分、心中存货少,“三板斧”用完就捉襟见肘,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感召力、亲和力。三是不愿谈。办案时追求短平快,急于见成效,缺乏信心耐心,简单粗暴“直奔主题”,造成被审查调查对象严重对立、拒不配合。
队伍结构有短板。知识结构单一、专业人才匮乏,是影响和制约思想政治工作质效的重要因素。一是专业化不足。据多个省辖市纪检监察机关统计分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所学专业多以法律、财务、审计、管理类为主,占比90%以上,而心理学、政治工作学等专业人员极少。二是对口率不高。心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或经验丰富者,参与办案的机会相对较少。一些军转政工干部,未能在审查调查中发挥独特优势和工作潜能。三是培训不充分。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在常态化学习培训上下了很大功夫,主要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纪法规知识、基本业务流程等,较少涉及如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内容。
融合创新有不足。不善于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查调查业务深度融合,很多时候存在“两张皮”现象,思想政治工作仅仅是“有形”,在“有效”方面还存在差距。一是照搬照抄。开展审查调查时,都是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等具体工作指引,习惯在以前办理过的案件程序基础上改头换面,思想政治工作常常存在“旧瓶装新酒”的问题,谈话方案针对性不强,忽略个性特征差异。二是因循守旧。在办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受限于思维定式,常常墨守成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千篇一律,讲政策规定、讲党性观念、讲思想觉悟、讲入党故事,“一服药方治百病”。三是华而不实。在制订方案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虽然搞了很多形式上的创新尝试,但对审查调查对象的成长经历、思想特点、性格习惯、情绪变化等深入研究不够,导致创新工作徒有形式、缺乏实质,是空有其表的“花架子”。
贯穿全程有弱项。对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存在模糊认识和偏差。一是认识片面化。对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程的时间空间理解较为片面,简单地认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在谈话转化期间,人一旦突破了,笔录做好了,思想政治工作就束之高阁。二是对象单一化。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对象仅限于被审查调查对象,往往对家属、证人等思想政治工作不重视、走形式。三是流程简单化。在审查调查流程上,简单地认为当审查调查结束,思想政治工作也就结束了,忽略了向庭审延伸、向监狱延伸和向社会延伸,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方面不够深入扎实。
检验标准有空白。在开展优质案件或高质量案件评比中,对如何评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还缺乏具体标准。一是衡量标准不具体。目前,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绩效考核,主要讲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过于宏观,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把思想政治工作视为“软指标”,满足于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案卷资料中有体现。二是总结提升不前瞻。一些地区和单位探索提出“一审不上诉、家属不上访、网络无负面”,作为检验案件质量好坏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衡量标准,属于结果反推,不是过程要求,缺乏操作性,相关的总结梳理较为滞后。三是执行标准不统一。思想政治工作在具体落实中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没有统一的规定标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自以为是、各自为战,难以系统性、整体性推进。
二、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的途径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通过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引导、思想转化、观念重构功能,使被审查调查对象真正悔过、悔罪、认罪。一是带着感情办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情感同频共振。二是注重教育挽救。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人性化办案、融化式化人,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保障合法权益。审查调查对象也享有权利,要注意基本人权的维护。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既要讲原则,又要以理服人、以法释人,认真贯彻《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真正做通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减轻其心理压力,达到思想转化、消除对立、认罪悔过的效果,实现审查调查综合效果最大化。
持续夯实履职尽责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面对的谈话情况复杂多样,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过硬的业务能力、丰富的执纪执法经验。一是全员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纪检监察论坛、跟岗轮训、结对帮带等渠道,强化系统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知识积累,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素质本领。二是强化实践锻炼。通过业务研讨、经验交流、模拟实战、跟案学习等方式丰富斗争经验,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技巧等反复演练,练就担当尽责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三是把握内在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有规可循。思想政治工作“五法”,即带着感情办案是前提、精细高效初核是关键、建立信任关系是桥梁、创新方式方法是途径、善用“四种形态”是保障,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值得借鉴和推广。
丰富拓展办案人才来源。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在广泛选拔和充分使用办案人才上下功夫。一是拓展选拔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开招录、遴选工作人员时,可向心理学、教育学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专业人选适当倾斜,以丰富办案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二是内部挖掘潜能。依托各级纪检监察学院、地方院校等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学科,分批选送工作人员参加轮训,培养出大量综合性的专业人才。在纪检监察机关现有人员中挑选政治工作经验丰富或者具有心理咨询等相关专长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用好优势资源。军队培养了大批优秀政工干部,这是提升审查调查中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重要路径。注重把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好法律专业能力的军转干部充实到审查调查岗位,发挥人才潜能,提升办案质量。四是选用精兵强将。成立审查调查组时,优先从办案人才库中抽调部分兼具丰富审查调查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让办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等具有互补性。
培育创新开展工作环境。守正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根本要求,要科学施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方式方法。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因循守旧、止步不前,既要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行驶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又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心转化工作。二是把握个性差异。思想政治工作既需要真情实感,也需要纪法震慑;既需要针锋相对,也需要促膝长谈;既需要以情感人,也需要以据证人。针对审查调查对象的差异性,坚持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动之以情、以情感人,授之以识、释纪普法,观之以变、因人施策,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严守纪法、程序合规,打好“组合拳”。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分析审查调查对象群体特征,总结把握审查调查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培育创新环境,激励创新作为。比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能手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细化完善考评检验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必要对思想政治工作考评检验标准进行明确。一是细化标准体系。强化全流程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对如何更加有效地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探索,形成具体标准体系。二是量化考核评比。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考评要素,按照办案单位自评、案件评审组审核、协作区交叉抽样互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审工作并开展业绩晾晒,促进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效果提升。三是发挥长效作用。坚持行业系统联动,丰富载体,建章立制,持续抓根本、管长远。比如,在各级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高质量精品案件”“思想政治工作标兵”“优质思想教育课”等评比表彰活动,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典型示范带动。 (作者单位:河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