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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21

三门峡市100名农民拿到“高级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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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晓辉)2月17日,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传来消息,三门峡市评出第一批100名高级乡村实用人才,他们大多是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新农人,且都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乡村能人。

“高级乡村实用人才认定是对农民这个职业的肯定和尊重,我们的专业技能得到了认可。”灵宝市宝地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樊秋红高兴地说。樊秋红凭借自身过硬的理论知识和多年从事农业的丰富经验,通过了三门峡市乡村实用人才评审,成为三门峡市第一批取得高级乡村实用人才认定的农民。

今年53岁的樊秋红是实打实的农民,出生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吉家湾村。高中毕业后,樊秋红就跟随父亲学习种菜技术,通过对蔬菜技术的刻苦钻研和30余年的辛勤耕耘,成了当地的大棚蔬菜种植专家。樊秋红引进的南瓜嫁接越冬茬黄瓜技术,填补了当时豫西地区春节期间不能生产黄瓜的技术空白。随后,在她的带动下,全村群众走上了种菜致富的道路,吉家湾村成了“豫西蔬菜第一村”。2008年,樊秋红组建了灵宝市首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宝地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社员遍及26个乡镇110多个村庄;2013年,她投资创建万吨标准化高山生态蔬菜示范种植园区,年培育种苗3000万株,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产业。

据了解,由三门峡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农业农村部门、人社部门共同参与,2022年三门峡乡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正式开展。乡村实用人才认定共设立4大类,评选对象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其他主体中从事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等。在评审标准上突破以往的“学历、论文、身份、年龄、台阶”等门槛,根据专业特点专门制定了初级到高级的认定评价标准,评审标准设置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等方面,以在乡村振兴中贡献度和示范性来衡量。乡村实用人才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批,每届任期5年。取得高级、中级、初级乡村实用人才认定的,根据对应层次和发挥作用情况,5年内每人每年分别发放补助5000元、3000元、2000元。除此激励政策外,在涉农领域项目扶持、技术服务、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举办农业类研修班、继续教育班培训时优先参加。

三门峡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获得认定的农民来说,奖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一技之长被认可。随着乡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也将随之不断壮大,不仅会有越来越多的“田秀才”“土专家”涌现,也将吸引一些走出乡村的人才回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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