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4月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录取时,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口本、专科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本、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
新生入学后,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