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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17

新郑市首例“带押过户”成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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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青通讯员唐涌利)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让群众享受更便利的登记服务,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房管、税务、中原银行新郑支行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存量房“带押过户”惠民政策成功落地新郑,4月13日完成首例业务办理。

据介绍,“带押过户”是指不动产存在抵押权期间,抵押人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以往,贷款未还清、存在抵押权的不动产在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通过买方垫资或卖方自行筹借资金等方式先行解除原抵押贷款,然后再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以及新的抵押权登记。这种“先还后卖”的模式存在耗时长、环节多、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直接影响存量房的市场流通和广大市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如今,“带押过户”新登记模式有利于减轻居民筹资提前还贷压力,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提高不动产转移的安全性,提升房屋交易效率、缩短交易周期,更好地满足当前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带押过户”政策的施行是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该局将积极发挥政策优势,加大部门协作力度,持续大力推进便民利民改革,全力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让更多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改革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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