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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22

鲁山县

为民解纠纷再续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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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巡察组为我解决纠纷,压在我心里多日的石头终于落了地!”5月13日,鲁山县背孜乡葛花园村村民刘四拉着前来回访的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樊建兵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3月,刘四的邻居刘志勇趁着天色未亮,用电锯将刘四屋后及北墙处栽植的杨树、椿树和风景树树苗全部锯倒,随后外出打工,并在电话中告知刘四树是他砍的,为的是以后自己盖房子不受影响。刘四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栽种的树木被毁,多次到乡派出所及乡村两级调委会请求处理,但因刘志勇身在外地,不予回应,事情一直得不到进展。刘四年迈,身体和心理因此承受着巨大压力。

前不久,鲁山县委第一巡察组第四分组进驻葛花园村开展巡察,得知消息的刘四赶到巡察组驻地,请求巡察组帮忙解决此事。巡察组副组长樊建兵问明情况后,当即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向乡派出所、村“三委”干部详细了解情况,并现场联系远在长春的刘志勇,进行调解和劝说。

针对此事,巡察组还及时与乡党委沟通,督促其妥善处理问题,化解矛盾。

经过巡察组的强力推动和各方认真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刘志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授权在家的哥哥刘金太出面向刘四赔礼道歉并自愿支付赔偿金1000元,保证以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刘四感受到了刘金太、刘志勇的诚意,最终只象征性地接受了200元补偿,两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本报记者丁需学通讯员李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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