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30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高丽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撤回了起诉。该案做到了纠纷一次性解决。
本案中,原告河南某公司与被告张某因房款退还在郑州某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原告向被告张某多支付了部分款项,要求被告张某退还不当得利款。原被告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并无争议,但对于应当退还的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起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对被告释法说理,深入浅出向其解释法律规定,最终被告当庭履行退还金额30525元,原告撤回起诉。 (李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