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9时许,申请执行人王某、王某某来到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王光辉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10时许,执行干警刘高扬又收到申请执行人侯某送来的锦旗,对他尽心尽力帮申请执行人讨回血汗钱表示真诚的感谢。
第一面锦旗的由来
王某、吴某、王某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吴某、王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共计430345.99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王某、吴某、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李某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其财产情况,执行干警王光辉多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李某名下财产,查询到李某在郑州某银行有存款8000元,当即予以冻结,划拨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随后,李某一直躲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李某近期履行了案件款30000元,并就剩余案件款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吴某、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第二面锦旗的由来
2022年侯某与河南某公司合同纠纷,经法院一审、二审后,依法判决河南某公司返还侯某11219元,判决生效后河南某公司迟迟不予履行判决内容,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刘高扬及其团队成员陈志飞,先后对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河南某公司的账户予以限额冻结。起初河南某公司对法院依法采取的冻结措施表示不满,后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向河南某公司释法明理,讲明主动履行与躲避执行的利弊,最终河南某公司将案件款全部兑现,该案得以履行完毕。 (杨松播李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