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票据都丢了,没想到这笔保证金还能连本带息退还给我们,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26日,河南中厦建设公司、河南星荣建筑公司等3家内黄县外企业收到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相关负责人连连向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内黄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优化营商“大环境”的工作思路,聚焦涉企保证金这一重点,强化精准监督,深入排查相关部门在涉企保证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采取“查、纠、建、监”四项措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保证金、押金清退工作,让“沉睡”的企业资金“活”起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内黄县纪委监委发现县住建局于2020年发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进行集中清退。但在办理过程中,有部分县外企业当年未及时前来办理退还手续,后因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迟迟联系不上,导致缴纳的保证金在专用账户存放多年无法退还。
“这些企业虽然不是咱们本地的,但该退还的资金必须一分不少地全额退还,这样才能打造公平公正、亲商爱商、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内黄来投资创业。”内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这一问题,内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联合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同县住建局一起通过咨询企业注册地住建局、网上查询等方式联系相关企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清退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目前,39家已竣工验收应清退返还的企业,已退还18家439.7万元,剩余企业正在想办法联系清退。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持续以‘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努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内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齐宏阳说。
(本报记者秦名芳通讯员刘超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