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保留入学资格、国家资助学费……7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此外,国家还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4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